省文物局举行《山东省“乡村记忆”工程总体实施规划纲要》论证会

为贯彻落实2017年《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》中“编制乡村记忆工程总体实施规划”的要求,3月4日,省文物局邀请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、省农业厅、省文化厅、省旅发委等“乡村记忆”工程联席会议单位有关人员以及规划、建筑、文物等方面的专家,召开了《山东省“乡村记忆”工程总体实施纲要》论证会,省文物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周晓波出席并主持了会议。

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——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汇报,与会领导和专家就规划的框架结构、主要内容、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,并提出了意见建议。大家一致认为,郭树清省长在《2017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明确提出“编制‘乡村记忆’工程总体实施规划”,是推动“乡村记忆”工程深入实施,实现对我省乡村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、合理利用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。同时,大家就文本编制提出了具体建议,规划要紧扣“乡村记忆”工程主要内容,目标要明确,措施要具体,进一步增强指导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
周晓波在会议总结中指出,总体实施规划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,表达社会各阶层诉求;要针对“乡村记忆”工程具体内容;要切实把情况分析透;要吸纳“乡村记忆”工程联席单位近年来的情况和未来几年的工作计划,并希望各联席单位增进交流,加强合作,积极协调解决好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。